備用功率與額定功率之間存在密切關系。備用功率是指發電機在額定功率條件下,額外提供的電力輸出,它通常在額定功率的10%-20%之間。在選擇發電機的時候,需要考慮到負載的穩定性、負載的特點、發電機的可靠性和經濟性等因素,并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備用功率的大小和額定功率的水平。
柴油發電機組在我們國內是用主用功率即連續功率來標稱的,發電機組可以在24小時之內連續運用的較大功率我們稱之為連續功率,而在某一時段內,標準是每12個小時之內有1個小時可在連續功率的基礎上超載10%,此時的機組功率便是我們平常所說的較大功率,即備用功率,也便是說,如果您購買的是主用400kw的機組,那么您12個小時之內有1個小時可以運轉到440kw,如果您購買的是備用400kw的機組,假設您不超載平常都開在400kw,其實該機組一直都開在超載狀況(因為該機組實踐額定功率只零360KW)這對機組是非常有壓力的,將會縮短機組的壽數和構成故障率增高。
1)視在功率的單位為KVA,我國習慣用于表達變壓器及UPS的容量。
2)有功功率為視在功率的0.8倍,單位是KW,我國習氣用于發電設備和用電設備。
3)柴油發電機組額定功率,是指12小時可連續運轉的功率。
4)較大功率是額定功率的11倍,但12小時內僅容許運用1小時。
5)經濟功率是額定功率的0.5-0.75倍,是柴油發電機組不受時間約束可長期運轉的輸出功率。在該功率運轉時,燃油較省、故障率較低。